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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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團體租用校園場地和設施(暫不接受公眾租用)

 

學院會考慮校外團體租用校園場地和設施作舉辦活動之用(例如研討會、會議和展覽),但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:


1. 該活動有益於主辦單位(CPCE的教學或行政單位)或香港理工大學(理大)。


2. 該活動是非牟利的。


3. 該團體屬學術/教育性質,或為社區提供社會服務。


申請必須得到主辦單位的認可,而主辦單位必須了解租用人的背景和活動目的。


學期內星期一至星期六的預訂一般不會考慮。


按此了解校外團體租用校園場地和設施詳情和下載申請表(英文版)。 (暫停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告)


如有查詢,請電郵至 cgao@cpce-polyu.edu.hk 與 CGAO 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