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學院會考慮校外團體租用校園場地和設施作舉辦活動之用(例如研討會、會議和展覽),但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:
1. 該活動有益於主辦單位(CPCE的教學或行政單位)或香港理工大學(理大)。
2. 該活動是非牟利的。
3. 該團體屬學術/教育性質,或為社區提供社會服務。
申請必須得到主辦單位的認可,而主辦單位必須了解租用人的背景和活動目的。
學期內星期一至星期六的預訂一般不會考慮。
按此了解校外團體租用校園場地和設施詳情和下載申請表(英文版)。 (暫停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告)
如有查詢,請電郵至 cgao@cpce-polyu.edu.hk 與 CGAO 聯絡。




